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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房屋租赁滞纳金标准】房屋租赁滞纳金是怎样规定的

发布时间:2020-01-08 10:26      文章来源:龙岗公寓出租    所属栏目: 龙岗区租房    阅读人次:

在生活中许多人需要租房子,这样就会涉及到房屋租赁滞纳金,可能许多朋友对于这方面的问题都不了解,想要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,这样遇到这样的问题就不会觉得很盲目。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房屋租赁滞纳金是怎样规定的吧!

房屋租赁滞纳金是怎样规定的

根据法律理论,房子的滞纳金是一种执行方式。如果是一般房屋租赁,则应以罚款代替滞纳金。违约金的比例由双方约定,并具体体现在具体的租赁合同中。一方未对对方造成损失的,另一方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%。虽然没有限制数量的违约金,最高法院不会支持(通常在实际损失的情况下),平均每月租金大约是每月租金的一到两倍。如果金额太小,与租户进行沟通并不方便,通常是几天后。

房屋租赁滞纳金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自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开始,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。第一百一十四条: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的一方,按照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向对方支付违约金,也可以约定赔偿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计算方法。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,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;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的,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。当事人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的,违约方应当支付违约金,并履行债务。

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(法释〔2009〕5号)第二十九条: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,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,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、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,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,并作出裁决。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,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“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”。

高级人民法院对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作出解释,解释适用法律第16条的规定:“由于要求减少要求的违约金,当事人应当违反规定的损失超过30%的损失。”当事人请求增加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的,应当由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。“司法解释还规定了一种具体的参考标准,以确定违约金过高,并没有就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的计算达成一致意见。”

房屋租赁滞纳金是怎样规定的?通过对上面文章的介绍,相信大家对于这个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,关于租房的滞纳金在租房之前,双方在合同中要约定好。这样出现问题之后就有依照。